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价格文件

【有效】黄石市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同时取消车用天然气结算价的通知 ( 黄价环资〔2017...

来源:黄石价格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9-29

黄价环资〔2017108 

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同时取消车用天然气结算价的通知

 

黄石城区各天然气销售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104号)精神,为尽快落实国家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公式综合测算,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城区各类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即工业、商业用气)2.54/立方米,转供大冶市价格2.1/立方米,执行时间为201791日。

二、按照省局有关文件规定,取消车用天然气结算价格,车用天然气销售价3.28/立方米,执行时间为2017101日。

三、居民生活用气仍维持2.43/立方米不变。

四、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市场稳定运行,并要认真落实调整后的各项天然气价格。

五、本通知执行之日起,黄价环资〔2015113号、黄价环资发〔201780号同时废止。待省局有关新规定出台,再按照新价格执行。

 

 

 

 

 

 

 

黄石市物价局

2017929

 

抄送:省物价局,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城发集团、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阳新县物价局                                              

黄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79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