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职责: 研究拟订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收集掌握稽察工作信息,分析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形势,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稽察工作的意见办法;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主要包括: 项目的前期工作、 建设进度、 工程质量、资金使用、 概算管理、 竣工验收以及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对项目绩效和参建单位的信誉进行评价,研究提出改进投资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受理对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科室对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稽察业务培训,加强稽察队伍的教育管理。承担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355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