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职责: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中职、中专招生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情况;组织拟订和审核各类学校总规模、高等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等学校的审核报批、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管理;负责拟订全市人口机械增长的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市财政性建设投资。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6365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