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 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电力及新能源和全市煤炭、天然气(含管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提出煤炭、天然气、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和电网发展布局;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和煤矿安全改造工作;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指导协调能源储备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核电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365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