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职责:
负责对外受理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研究起草重要政策文件;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 参与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发改委 “项目直通车” 优质服务品牌创建和管理工作,为企业和基层提供“项目直通车”服务。
联系电话:6365533 6511867(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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