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发展改革工作 党建工作 信息公开 公众互动 网上办事
来源:环资科 发布时间:2017-08-10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已经由市发改委转到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直接受理,目前具体申报程序需要咨询市国税局、地税局,感谢网民朋友对发改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