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稽察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任务,服务全委中心工作,不断深化稽察监管,着力推动投资项目规范顺利建设,切实促进政府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十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投资项目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要求。认真贯彻《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发改稽察〔2017〕1955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稽察规〔2017〕2276号)要求,会同有关业务处室落实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明确各管理环节的责任主体,压实监管责任,建立贯穿投资计划实施管理全过程的责任体系,促进投资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二、认真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线监测。投资项目在线监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稽察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我们将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网上动态在线监测。对长期未开工、已开工但进展缓慢的项目,会同有关业务处室、地方发改部门督促项目单位认真及时抓好整改。在此基础上,我们将适时抽取部分项目予以核查或重点关注。
三、有序推进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稽察。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发“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稽察项目随机抽取系统”,通过该系统随机抽取并编制《湖北省2018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稽察计划》。同时由稽察特派员带队组建4个稽察组,随机抽取一组稽察项目(将稽察项目按地域划分成4组项目),实现项目稽察随机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扎实有序开展2018年度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稽察,稽察结果通过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开,着力推进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抓紧实施和规范建设。
四、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专项稽察。按照委党组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委有关投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领域的专项稽察,推进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五、配合国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稽察。积极主动协调,详细制定工作方案,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全力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稽察,及时准确提供项目资料信息,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推进省内中央预算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建设。
六、紧盯问题项目督促整改。坚持项目稽察和问题整改并重,建立健全项目问题台账,及时向相关业务处室反馈稽察结果,并向委领导报送稽察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同时,通过发督办函、约谈、复查等方式,督促问题项目整改到位,规范项目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七、加强稽察干部队伍建设。稽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是做好项目稽察监管工作的关键。针对全省发改系统稽察干部状况,按照“稽察服务、关口前移”思路,采取专家辅导授课、现场稽察观摩、集中研讨交流等形式,同时通过交叉稽察、委托稽察、抽调人员参与省级稽察等方式,着力提升全省系统稽察干部依法行政、履职能力。继续编印《稽察监管工作手册》,为全省稽察干部队伍提供业务工具书。
八、开展稽察工作创新调研。积极适应简政放权、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组织专班赴兄弟省市开展创新调研,开阔视野,学习借鉴提升稽察效能、强化稽察监管的方式方法,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监管工作力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九、抓好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会同有关地方精心筛选项目、加强协调,委托有实力、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后评价。进一步深化后评价成果转化应用,提炼出有规律、有指导意义的对策建议,供有关方面在项目论证、审核、实施和管理时应用和借鉴。
十、扎实抓好支部自身建设。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主要载体,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全面落实委党组、机关党委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处级干部带头轮流讲党课,落实AB角补位机制,开展经常性交心谈心,营造风正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原文链接:http://fgw.hubei.gov.cn/ywcs2016/jcb/zg_gzdt/bgs_wbwj/201803/t20180312_1351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