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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托育“刚需”政府要搭把手

来源:社会科             发布时间:2018-04-03

    国家卫计委统计数字显示,2017年全国住院分娩数为1758万,比2016年的1864万减少106万,下降5.7%,出生人口数不升反降。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有32.9%的3岁以下婴幼儿全职母亲因孩子无人照料而被迫中断就业,平均中断就业时间达两年以上。在未中断就业的母亲中,超过47.8%的女性因照料孩子每月平均请假1.7天。60.7%的“一孩”母亲因为“没人看孩子”而不愿生育“二孩”。如何满足0至3岁婴幼儿托育“刚需”,成为亟需破解的一道民生考题。

  出现0至3岁婴幼儿托育难,主要原因是:过去独生子女政策在一段时期里降低了托育需求,如今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和家庭结构的改变,托育难急剧显现;0至3岁托育是学前教育短板中的短板,和整个社会对学前教育以及托育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认识有关;教育部门基于托育不属于国民教育体系,不受理托幼机构审批,要办托育机构主要找工商部门,而工商部门审批门槛较高,容易出现“办证难”等问题。

  0~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已经不单纯是一个孩子、一个家庭的问题,更是关系到社会的发展问题。加大力度满足托育“刚需”,很有意义,也非常必要。为此,还需政府托把手,多措并举,努力做好“活”字文章。

  一方面政府要制定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范,成立领导机构,统筹教育、工商、民政、妇联、高校、社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推进社会资本开办托育机构,鼓励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事业。同时,在现有公办幼儿园增设托育班,将幼儿入园年龄向下延伸,推动行业发展有章可循。

  另一方面整合资源,探索0~3岁婴幼儿托育多元供给模式,以市场为主,优化服务,“活”而有序。比如,政府对照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发展家庭婴幼儿托育;以社区为平台,发动社会力量提供非营利性托育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主体开办托育服务,对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场地内开设托育设施给予政策支持;降低准入门槛,公平对待并扶持民营托育机构,增加托育供给。

 

原文链接:http://shs.ndrc.gov.cn/shfzdt/201804/t20180402_881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