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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解读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官网             发布时间:2018-05-09

    4月16日,省政府召开会议,正式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推进《意见》专题部署。

  “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新经济发展聚集地,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时期,《意见》瞄准湖北产品、企业、产业提升在全球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上的位置,构建强力推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激活新动能 锻造新引擎

  新动能,是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形成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都属于新动能。

  省发改委人士称,《意见》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广聚人才第一资源、激发创新第一动力,培育新产业、增强新动能、打造新增长极。

  《意见》描述出这样的发展蓝图:

  传统动能焕发新活力,制造业数字化、网格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提升,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指数达到85,能耗控制在0.45吨标煤/万元GDP以内;新经济增加值占二三产业比重达到30%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增至6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全员劳动生产率29.6万元/人。

  通过努力,未来5年,我省新旧动能实现平衡接续,新的经济格局和增长格局初步形成。

  六大新兴产业主营收入突破3万亿

  我省将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意见》透露,我省将继续淘汰化解落后产能,实现从总量性去产能向结构性优产能、从以退为主向进退并重的“两个转变”,主要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八成左右。

  在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方面,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食品、石化、纺织、冶金、建材等15个千亿产业将通过转型升级焕发活力,1000家优势传统企业更新工艺技术,形成逾400个中国驰名商标、1200个湖北名牌。

  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抢占科技高地!

  翻开《意见》,新风扑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六大产业16个高端细分领域,力争主营业务收入之和突破3万亿元;聚焦存储器、新型显示、网络安全、地球空间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培育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原创性新兴产业集群。

  加快新产业、新业态等“破土萌发”。实施“互联网+先进制造、现代农业”行动,让人工智能及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设计、生产、运营等环节深入应用,建成200个标志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

  未来,更多“无中生有”的新经济将添彩你我生活。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商贸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十大产业,也将插上互联网的翅膀,演绎五彩缤纷的新业态。

  此间,我省将推动军民融合突破性发展,做强航空航天、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信息安全及北斗导航等6个优势重点领域,打造10个以上军民融合特色产业集群,培育5家总收入达百亿元、20家总收入过20亿元的骨干企业和院所,国防科技工业产出年均增长10%以上。

  高技术企业突破万家培育科研国际“领跑者”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意见》提出,大力扶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到2022年半数左右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由近5000家增至10000家,涌现200家“隐形冠军”,蹦出1000家“瞪羚企业”,成长出20家“独角兽”。

  在创新平台方面,我省将着力打造3至5个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加快建设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推进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我省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装置数量居全国前列,培育若干科学研究领域的国际“领跑者”和未来产业变革核心技术的“贡献者”;在集成电路、智能汽车、商业航天、北斗卫星等领域组建10个产业创新中心。

  让创新火起来,需要环境适宜的“产床”。

  根据《意见》,完善国有企业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指标权重,对本省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创新转型费用在考核业绩时视同于利润,对符合政策的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经认定可在一定期限内单列考核。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将出台更大力度的“黄金”政策: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成果转化“六大专项行动”,探索完善科技成果评估定价机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

  让“双创”更火——推进6个国家和12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为创业创新者提供全要素、全创新链资源聚集的服务平台,唱响“光谷青桐汇”“东湖创客汇”等双创品牌。

  开办企业、项目审批时限再压50%

  新旧动能转换,需要市场“无形之手”牵引,也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引导。

  “放管服”,再多些。《意见》提出,制定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建成覆盖从省到村的“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政务服务体系,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一次就办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开办时限再减少50%,项目审批时限再压缩50%。

  在食药、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40个重点领域实施备忘录制度,上“红榜”,一路绿灯;上“黑榜”,寸步难行。

  新经济,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要素配置机制。

  根据《意见》提出,建立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新经济领域的企业实行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优先供给、优惠价格;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准入管理方式,由注重事先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全省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将更加开放共享;政府数据逐步向社会开放。为构建全方位开放的体制机制,在全省复制推广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货物通关准备、货物提留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重奖高水平创新人才设立2500亿元基金群

  人才,第一动力。

  《意见》透露,更大力度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更大力度实施我省“百人计划”“我选湖北”。对省级认定的产业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直接给予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补贴。同时,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创新人才,将获得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更高比例分享成果转化收益。

  庞大的基金,将为创新撑腰。《意见》透露,形成总规模5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推动设立2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群;企业牵头组建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检测技术中心将可获得经费补助1000万元和500万元。国家、省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还可按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占比获得20%、10%的补贴;政府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引入省内的新经济领域和创新企业投资不少于其对外投资额的50%。

  保土地。高新区可探索工业用地中增加产业研发用地类型,探索园区土地混合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房屋,可按幢、层等登记产权、出租或转让。

  抓项目。建设8万亿元的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储备库和建设库,年度可审批和可开工的项目不低于储备项目数的30%。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转换动能,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湖北在行动。

  新旧动能转换意见干货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六大产业,主营业务之和突破3万亿

  ●培育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原创性新兴产业集群

  ●建成标志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200个

  ●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00家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万家,“隐形冠军”200家,瞪羚企业1000家,独角兽企业20家

  ●形成3到5个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

  ●企业开办时限再减少50%,项目审批时限再压缩50%货物通关准备、货物提留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省级认定的产业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直接给予50万元到200万元的奖励补贴形成总规模5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推动设立2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群

  ●对企业牵头组建的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检测技术中心,补助建设经费1000万元和500万元

  ●建设8万亿元以上的全省新旧动能重大项目储备库和建设库

  原文链接:http://fgw.hubei.gov.cn/xw/fzggyw/201804/t20180420_1355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