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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学习贯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工作推进会精神

来源:政工科             发布时间:2017-12-18

12月15日,市发改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贯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工作推进会精神。会议由委党组书记、主任胡敏主持。会上学习了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胡志强同志、副部长刘艳红同志在全省组织(人事)部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1+1+4”制度文件精神,要求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我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做到经常防“病”、认真查“病”、及时治“病”。

会议指出,“1+1+4”制度文件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要求把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

会议要求,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1+1+4”制度文件精神,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发改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一要经常防“病”。防“病”要靠日常教育管理,今年以来我委采取的一些措施,包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性锻炼教育都是防“病”的重要手段。不能只重视干部的任免和提拔,更要重视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从源头上防“病”。二要认真查“病”。通过查个人思想报告和档案,查一贯表现,查近三年年度考核,查八小时工作之外的生活状况等来发现问题。除了干部考察期间要查外,平时也要查。三要及时治“病”。对发现问题的干部,要采取措施,帮助他治“病”,该处理处分的要及时处理处分到位。